各院(部)、处(室、委、馆)、中心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3号)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2019年清明节、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调休时间
(一)清明节
1.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一)上班。
2.2019年4月4日(星期四)下午1:30上课,3:00放学。4月7日晚7时,学生返校上晚自习。
(二)劳动节
1.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4天。4月28日(星期日)、5月5日(星期日)上班。
2.2019年4月30日(星期二)下午1:30上课,3:00放学。5月4日晚7时,学生返校上晚自习。
3.2019年4月28日(星期日)上星期四的课,5月5日(星期日)上星期五的课。
二、节假日期间工作安排
1.放假前,各部门须认真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,组织他们学习有关安全知识,并要求每位学生将放假时间告诉家长。师生离校应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共秩序。严禁搭乘非法营运车辆,严禁做有损学院声誉的事。
2.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,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,作好值班记录。带班院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校园假期安全稳定。
3.做好未离校学生情况统计,切实加强未离校学生管理和宿舍管理,严禁异性逗留宿舍,严禁留宿外来人员。
4.师生离校时,个人贵重物品必须自行保管,关好门窗和水电。师生必须按时返校,并确保返校途中的人身、财产安全。
四川文轩职业学院
2019年3月25日